改變籌資方式是治本之策
從更深層次看,中國養老保險包養網三角悖論的產生,與以工薪收入為稅基的籌包養網資包養方式密切相關。現行養老保包養網險的繳費模式,累退性較強,且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加深,稅基將越來越窄,從而在未來可能造成更大的麻煩,以支付危機為代表的三角悖論問題將更明顯。當前歐美日等發達國家紛紛陷入財政危機,一個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其傳統的社會保險籌資方式不能適應人口老齡化的現實,需要尋找廣稅基的新籌資方式。很多歐洲國家已經實施,或者開始探討以一般消費稅替代傳統的社會保險籌資方式的改革。
中國更應當未雨綢繆包養網,參考國際經驗,尋找廣稅基的養老保險新籌資方式。我們建議,在營改增全包養網面實施之后,將增值稅標準稅率從17%增加到20%,同比提高增值稅其他稅率、消費稅包養網稅率,并將這兩類包養稅收的20%建立國民養老計劃,用于給所有老年人發放國民養老金,地區城鄉可根包養據生活費用予以調整。與之同步,包養將現包養網有的養老保險繳費率降低至13%-18%,設置多檔供企業、職工選擇;非正式就業人群自己繳費,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由此,新體系形成國民養老計劃加名義個包養網人賬戶的雙層架構。同時針對“老人”、“中人”、“新人”分別設包養計合理包養網的制度轉移接續方法,盡可能保證人群以及代際間公平,實現制度平穩過渡。
這一改革遵循了國際潮流,包養且更為適合中國國情。
首先,能以最快速度、較低管理和實施成本實現公包養平合理的全民“老有所養”。新體系包養網回避了現有體系擴大覆蓋面、進行包養網整合時的許多困難,且可以完全承擔老體系的債務。由于增加流轉稅替代了部分養老繳費,新體系不會增加企業負擔。新體系的籌包養資,無須額外征管成本;因此新體系的管理包養和實施成本總體上會更低。
其次,更能適應未來快速老齡化的挑戰,更具財務持續性。在老齡化日益嚴重的情包養況下,以工薪收入為稅基的籌資方式存在嚴重缺陷。新體系中包養網國民養老計劃以增值稅等流轉稅為籌資方式,稅基最寬,且資金來源可以包養網持續穩包養定增長,因此更包養能適應老齡化沖擊。我們初步測算的結果表明,新體系雖然還將存在未來的資金缺口,但僅為老體系的一半。
其三,新籌資方式更有利于促進結構調整和經濟社會發展。第一,當前企業只要雇人就必須支付養老繳費;而以增值稅替代包養網后,企業是在獲取銷售收入之后才需要支付這部包養網分稅收,因此包養新體系有利于就業和企業。第二,相對于原來以勞動所得為稅基的繳費,通過增值稅為國民養老計劃籌資,實質上是向資本征稅,補貼勞動者,有助于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第三,增值稅等流轉稅的最終歸宿包養是個人消費。與僅以工薪收入(還是一定限額之內)為稅基的養老繳費相比,改變籌資方式更有利于中低收入群體,因此有利于緩解我國包養居民收入分配不均問題。
(作者:汪德華 作者單位: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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