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S包養心得力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全文)_中國發展門戶網-國家發展門戶

作者:

分類:

文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關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文產發〔2014〕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務局,各計劃單列市文化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局:

近年來,我國小微文化企業迅猛發展,在活躍文化市場、激發產業活力、促進文化創新、增加社會就業、豐富文化供給、滿足人民精神包養網文化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包養推動我國文化發展的重要力量。但小微文化企業在經營、成本、融資、人才、市場環境等方面仍面臨許多困難。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支持各種形式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要求,根據《國務院關于進包養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結合當前包養發展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高度重視小微文化企業發展

包養網

(一)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是全面深化改革戰略部署的一項具體任務,是實現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戰略目標的重要舉措和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戰略任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意見支持的小微文化企業,是指演藝業、娛樂業、動漫業、游戲業、文化旅游業、藝術品業、工藝美術業、文化會展業、創意設計業、網絡文化業、數字文化服務業等行業及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的企業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包養網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和微型企業。要充分認識發展小微文化企業的重要意義,積極營造有利于提高小微文化企業創新能力、擴大發展規模、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進一步解放文化生產力,激發全社會文化創造活力。

二、增強創新發展能包養

(二)培育企業發展優勢。指導小微文化企業以滿足人民多層次多樣化文化需求為導向,以創意創新為驅動,走“專、精、特、新”和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的道路,在開展特色經營、創新產品特色和服務、提升原創水平和科包養技含量等方面形成競爭優勢。制定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包養網產業融合發展政策的配套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業拓展與裝備制造業、消費品工業、建筑業、信息業、旅游業、體育和特色農業等產業的融合發展空間。

(三)激發企業創新意識。鼓勵小微文化企業把握傳統文化與現代包養網元素結合、文化與科技融合的發展趨勢,催生包養網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服務。加快培育產權、版權、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為企業提升文化創意成果轉化和市場化運用水平創造條件。加強文化品牌建設,促進小微文化企業向專業化、包養品牌化方向發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典型案例的宣傳和培訓,增強小微文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水平。

(四)提升經營管理水平。通過業務培訓、樹立典型、總結模式、推廣經驗等形式,幫助和引導小微文化企業建立與發展階段和發展目標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創新管理手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企業發展活力。鼓勵小微文化企業運用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平臺等拓展經營領域,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資源包養使用效率。推動文化行業標準化建設,制定并推廣一批文化產品、服務、管理等標準,支持小微文化企業提高管理水平。支持創業服務機構、管理咨詢機構面向小微文化企業提供管理咨詢服務。

三、打造良好發展環境包養網

(五)優化文化市場環境。貫徹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政策,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小微文化企業。簡化和減少文化市場行政審批事項,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包養實工作。進一步完善文化市場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制度,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和查詢、辦理文化市場行政審批事項的便利程度。建立健全文化市場信用體系,完善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引導小微文化企業誠實包養網、自律、守信、互信經營。健全12318文化市場舉報體系,暢通維權投訴渠道,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小微文化企業合法權益。

(六)推進創業載體建設。引導現有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創新運營管理模式,提升服務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水平,將服務效果包養作為認定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試驗園區的一項重要條件。支持合理利用閑置廠房、場地和廢棄工業設施等,將其改造建設成為具有較強創業輔導服務功能,運作規范、業績突出的小微文化企業創業基地。對包養網小微文包養化企業自發集聚形成的特色文化產業集群加強規范和引導,完包養善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相應配套服務,改善企業集包養聚發展環境。鼓勵互聯網創業平臺、交易平臺等新興創業載體的發展,拓寬小微文化企業的互聯網創業發展渠道。實施“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扶持計劃”,培育一批具有包養網發展包養潛力的小微文化企業包養網和孵化效果顯著的小微文化企業創業發展載體。

(七)包養網加快人才培育步伐。將包養小微文化企業培訓工作納入“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扶持范圍,加強對小微文化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的培養。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行業協會、小微文化企業創業載體和社會教育服務機構對小微文化企業經營者和創業者開展有針對性的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推進網絡課堂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擴大小微文化企業培訓工作覆蓋范圍。打破文化人才職稱評定的體制壁壘,逐步建立面向社會文化藝術人才開放的職稱評定制度。實施“文化產業創業創意人才扶持計劃”,適應創業創意人才成果轉化、市場推廣的需要,運用市場化辦法,體現普惠性原則,通過合適的平臺,加大資金投入、提供展示機會、擴大品牌影響,促進創意成果轉化和創業團隊孵化。

(八)拓展企業營銷途徑。鼓勵各類文化產業展會、中小企業展會、電子商務平臺等面向小微文化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政府包養網部門組織企業參加境內外文化展覽展銷活動,在名額、費用等方面可向小微文化企業適包養當傾斜。培育一批服務小微文化企業的文化產品和服務經紀、代理機構。充分發揮駐外使領館文化處(組)、海外中國文化中心等的作用,幫助小微文化企業了解和分析海外文化市場動態、建立和拓展海外營銷網絡。研究制定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扶持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業包養網開拓國際文化市場。

(九)包養鼓勵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鼓勵小微文化企業根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相關規定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制定項目補貼、定向資助等具體措施。在政府采購過程中,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小微文化企業及小微文化企業份額達到30%的聯合體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投標產品和服務,可在價格扣除優惠政策規定范圍內按較高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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