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包養經驗報告起草人談中國特色官邸制:應限定4類官員_中國發展門戶網-國家發展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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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制,作為一種公務人員住包養網房的制度,已在國外實施多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包養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探索實行官邸制。短短幾個字,瞬間成為社會討論的熱點。作為“中國包養網特色官邸制研究”課題負責人,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包養網副會長汪玉凱近日接受了京華時報的專訪。他介紹,課題報告由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以建議形式上報中央,建議提出了適用于官邸制的4類官員。

□談背景

為何起草?遏制以權謀房

京華時報:官邸制報告在什么背景下起草的?

汪玉凱:1998年“房改”以前,我國的領導干部曾長期享受著國家福利分房,“房改”后,官員住房逐步走向市場化。

在這個過程中,產生了一些嚴重的住房腐敗問題。比如部分領導干部超標違規、非法占有、集資建房等,或者利用手中職權,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購置商品房、限價房等。至于包養領導干部因為工作調動、異地任職,或者高級干部進京等,由國家為其提供住房中存在的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問題,更是相當普遍。

可以說,部分領導干部“以權謀房”,已經成為領導干部腐敗的新形式、新趨勢。干部住房監管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官邸制的課題在今年7月形成了三個研究報告《國外官邸制研究》、《中國古代官邸制研究》和《當前我國領導干部住房現狀包養網分析與改革趨勢》,并以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的名義及《關于建立中國特色“官邸制”的建議》上報中央,最后被中央采納,體現在《決定》中。

□談范圍

對象是誰?針對4類官員

京華時報:官邸制實施范圍包括哪些?

汪玉凱:官邸制人員適用范圍宜限定在四個方面。一是黨和國家領導人中的總書記、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全國人大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及其他政治局常委;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書記、包養網省長(自治區主席包養、市長)、人大主任、政協主席以及法院院長和檢察院檢察長;三是市、縣(含縣級市)兩級的書記、市長縣長、人大主任、政協主席、法院院長和檢察院檢察長;四是異地交流的領導崗位如組織部長、紀委書記等。如果不屬于異地交流任職的官員,可以執行正常的房改政策,不屬于適用官邸制的范圍。

京華包養時報:官邸制能否解決現存的住房腐敗?

汪玉凱:中央雖然采納了課題組的建議,但官邸制的具體實施范圍、對象等等都還需要中央進一步確定方案,將來具體哪幾級官員需要實行官邸制,還需中央進一步確定。

官邸制并不是萬能的制度,它不能解決所有的官員住房問題,僅只能解決重要職位官員在任期間的住房問題。但從長遠角度來講,官邸制是包養有利于防止腐敗、防止“以權謀房”現象的。

□談房源

房子哪來?國家統一構建

京華時報:官邸房源從哪里來?官員住是否收費?

汪玉包養網凱:按照國際慣例,絕大多數官邸和公宅都是免費入住的,即使交費也是象征性的。按照我國國情,對于所有國家擁有的官邸和公宅,實行免費入住較為合適。官邸和公宅的內部設施和維修,國家要建立統一制度予以規范。

京華時報:怎么解決官邸制之外的官員住房問題?

汪玉凱:主要指那些不參加房改的正部級以上,但又不屬于實行官邸制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國家為他們在任職期間提供公宅,卸任后搬出。具體來說主要包括除政治局常委以外的政治局委員、國家副主席、人包養大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等。

京華時報:官邸制與公宅制有何區別?

汪玉凱:國家和地方的官邸,是權力的象征,特別是國家領導人的官邸,很容易成為國家的代名詞。官邸一般是單獨建設的,符合條件的官員必須入住。“公宅制”里的房屋可以是租賃,也可以是國家建設,符合住“公宅”的官員也可以選擇不住,領取住房補貼后自己去解決住房問題。

在確定實行官邸制和公宅制的范圍時,有兩個問題至關重要:一是要堅持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也就是從新擔任領導職務的干部中實施,原領導人以及離退休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可采取自然過渡的辦法。二是研究建立原領導職務和新任職務之間的對接機制。比如原來一位參加過部長級房改的領導包養如果提升為國家領導人了,那么可在保留原來房改房的同時,享受國家提供的官邸或者公宅,任期結束后應該搬出,可在保留現行正部級領導干部享受220平方米住房的基礎上,再給予一定補償。

□談阻力

難點在哪?清理現有住房

京華時報:官邸制在實施中會有哪些阻力?

汪玉凱:領導干部現有住房的全面清理可以說是難點,必須進行全面登記造冊,進行詳細調查統計,只有做好了這些基礎性工作,處理好多方面的關系,才能減少建立官邸制的阻力,才能檢驗官邸制的成效。

京華時報:課題組的建議提到,實行官邸制的同時,仍允許官員包養網個人買房。如何避免“以權謀房”?

汪玉凱:分檔包養規定各級官員的“官邸”標準,超標準超額部分必須由本人承擔。同時,設立專門的“官邸”建設資金,對所有資金的使用支出情況包養網進行嚴格的審計,保證資金真正落實到實處。

□談監管

如何規范?公開住房信息

京華時報:官邸制應該有哪些制度規范?

汪玉凱:首先要建立全國統一的“官邸制”監管制度,包括建立領導干部住房申報制度及住房檔案,對多占住房的要限期清退,逾期不退的,除按市場標準加倍收取租金外,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程序交由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處理。

必須建立和健全懲防并舉的干部住房監管制度包養體系,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包養關和房地產建設管理部門聯合監管,多方聯動才能真正起到監管的效果。

同時,加大住房腐敗懲治力度,盡快建立和健全領導干部住房腐敗問責制度,明確住房腐敗的問包養網責對象、程序、內容、方法和責任追究范圍。此外,還要建立領導包養干部住房信息公開制度,才能充分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京華時報:領導干部住房信息公開具體包括哪些?

包養網汪玉凱:公開的信息包養應該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制定并向社會公開不同級別領導干部的“官邸”標準,公開干部購買或建造住房的申報和審批程序,以及違規超標占有或建造住房處罰的具體規定;二是規范干部住房公開的適用范圍,明確干部住房信息公開的內容,暢通包養群眾對干部住房腐敗投訴舉報的反映機制;三是在建立干部住房狀況定期檢查登記制度的基礎上,及時公開干部購置、建造、交易、租賃住房的實際狀況及其資金來源等相關信息,保障群眾對干部住房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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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官邸制

加拿大:政府除了為總理、國家機構負責人等準備官邸之外,還為各個區域的長官、外國駐加拿大大使以及來訪的國外政要提供官邸。

法國:官邸制范圍很小,包養網除政府領導人外,國家對各部部長沒有實行統一的官邸包養網制度,而是實行了住房補貼制度。在法國,部長以上的總統、總理、議會議長等必須擁有職務用房,但其他公務人員有自主權。

德國:實行“官邸制”的對象主要是在任的高級公務員,包括總理、聯邦政府各部部長。除了總理等必須居住官邸外,各部部長可以居住官邸,也可以自有或租用住房。包養

包養網

印度:政府在全國設立了30多個官邸,這些官邸中大多居住地方領導人。印度上至總統、總理、中央各部委長官、上包養網下兩院議員,下至普通公務員、政府雇員、大學校長、記者、藝術家,都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住宅。

韓國:只有總統、總理以及國防部長、外交部長四個職位有專門官邸。如韓國的青瓦臺總統府和總理公館。其他高級公務員如國務委員、國會議員、處長(指部級處,如企劃預算處)、各包養院、部的次長(副部長)、政務次官、秘書室長和前總統秘書官、國會議長、包養網國會副議長及國會議員的秘書室長、輔佐官、交涉團體的政策研究委員在任期間,政府提供官宅,卸任后搬出讓給繼任官員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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