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月,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和國家公務員包養網局聯合印發《關于嚴禁超職數配備干部的通知》。一包養網年來,各級黨委(包養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認真嚴肅地開展包養網整治工作,基本遏包養網制了“三超兩亂”(超職數配備干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干部、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擅自提高干部職級待遇、擅自包養設置職務名稱)現象,各地各單位嚴格按職包養網數配備干部的包養網規矩意識明顯增強。截至目前,全包養網國超職數配備的4萬余名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針對有的地包養方和單位職數管理比較混亂、底數不清等問題,全面摸清底數、明晰底賬。
——針對有的地方和單位機構編制紀律意識淡薄、頂風超配,包養或者以情況特殊為由“打擦邊球”等問題,注重制度約束,嚴格控制增量。一是包養網嚴明紀律。各地各單位堅決貫徹“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備干部”的要求,對各種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行為一律叫停,從源頭上防止執包養網行政策搞變通、打折包養網扣。二是嚴格審核。實行干部選拔包養網任用工作方案預審制度。在整改消化期內,有超配問題的市、縣選拔任用干部時,要在動議后將工作方案報送上一級組織部門干部監督機構預審,凡是沒有職數的包養一律不得提拔調整干部;已經超配的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備干部,未經審批同意,一律不得履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實行特殊情況配備干部事前報告制度,明確規定“因軍轉安置、機構改革、換屆等包養特殊情況”確需超職數配備干部的,要書面報告上一包養級組織人事部門和機構編制部門包養審核把關。三是嚴厲查處。將整治超職包養數配備干部工作情況列為巡視、黨政主要領包養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市縣黨委書記離任檢查、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和主要領導干部包養網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針對有的地方“新人不理舊賬”“拉長戰包養網線搞拖延”的問題,建立整改工作責任機制。一是突出重點。要求各地各單位重點解決副處級以上領包養導職數超配包養問題。市縣兩級實包養行整改時限“階包養梯”制度:超配的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在2年內(2016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對超配的非領導職數和包養科級領導職數,由各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組織人事部門包養網結合實際確定整改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3年(2017年9月底前)。二是實行整改消化責任制。明確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為整改消化包養網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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