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15日訊 國務院14日發布的《包養網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指出,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包養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包養網老保險制度,包養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單位繳納工資總額20%,個人繳納工資總包養網額的8%。養老保險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免包養征利息稅。
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包養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工資總額20% 個人8%
《決定》指出,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包養網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包養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包養的工作人員都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包養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包養網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當地包養網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這意味著,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的養老保險將轉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包養網、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單位職工須繳職業年金
此次國務院明確養老金“并軌”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這意味著全國所有按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包養網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體制內人員”,總數近4000萬的龐大群體都將啟動改革。
長期以來,這部包養網分人及其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后養老吃的是“財包養政飯”。而改革將改變這一局面:今后這些人群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并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改革后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新的基本養老金待遇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為確保改革順利推進,國務院改革決定還明確包養,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包養網包養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此舉將保障改革人群的新養老金水平不低于現有水平。
根據改革決定,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包養網費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于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比如,公務員小包養網明除去津貼、補包養貼等,每個月繳費工資是5000元,改革前單位和個人都不用繳費,小明退休后照樣有養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繳納養老保險400元。
職業年金方面,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這樣,小明又要繳200元,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的400元,一共繳600元,這筆錢是從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將進入小明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連同單位繳費部分,退休后按月發放包養。
如此一來,并包養網軌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都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以前的完全吃財政飯,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老中新三類人區別對待
近4000萬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怎么領取養老金呢?在昨日公布的決定中,對此三種情況分別予以明晰,而其原則為“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
——“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員,他們原待遇維持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
——“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參加工作的人員,他們將來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這與參加城鎮職包養工養老保險基本一致。
——“中人”是指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說,“逐步過渡”政策主要是兩條:
一是他們在改革前的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包養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二是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養老待遇的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特別要指出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包養人員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增長工資直接掛鉤,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城鄉老年居民基本養老待遇調整統籌考慮。”這位負責人說。
此外,這項改革確定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這有利于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優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結構,力爭保持待遇包養網水平總體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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